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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会费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20-10-16 17:46 来源: 

(经2019年7月8日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)

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《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章程》,结合本会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会会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、足额交纳会费。

第三条 会费标准:本会会费按年度交纳,普通会员每年度会费5000元,理事每年度会费10000元,常务理事每年度会费30000元。本会个人会员和非营利性单位会员不交纳会费。

第四条 单位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按照会费标准一次性交纳当年会费,也可以一次性合并交纳五年的会费。

第五条 新批准入会的会员,应按照会费标准于登记注册时一次性交纳当年度会费。

第六条 会员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足额交纳会费时,需向本会秘书处提交申请并提交会长批准,予以缓交、减交或免交当年度会费。

第七条 会员交纳会费可根据本单位财务管理规定选择现金、支票或汇款等方式。采用汇款方式的,汇款时须明确注明汇款用途为“会费”,本会秘书处在确认会费到账后开具会费收取凭证。

第八条 会费的收取和管理由本会秘书处负责,秘书处建立健全财务制度,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,设立会费收支账册,接受审计和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、检查,并向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。

第九条 分支机构的成员单位中,是本会会员的,按本办法收取会费;不是本会会员的,不收取会费,但自愿提供资助的除外。

第十条 本会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,需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,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后,方可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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